兄妹檔經營「重寧海產號」賣假羊肉 妹妹深夜羈押禁見

新北地檢署偵辦「重寧海產號」涉嫌販售假羊肉,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1人。(本報資料照片)

03:30新增 楊姓兄妹經營「重寧海產號」遭檢舉涉以豬肉冒充羊肉出售。檢警23日拘提經營攤商的楊姓兄妹,以及處理並販售肉品的某上游公司陳姓股東等3名被告;檢方復訊後,認爲3名被告涉犯刑法意圖欺騙他人就商品品質爲虛僞表示罪、詐欺取財罪,以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攙僞或假冒食品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楊女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晚間裁定羈押禁見。

楊姓兄妹經營「重寧海產號」,專門販售肉品、海鮮,從2020年起,向陳姓肉商訂購混合豬肉或不含羊肉的猪肉片,再賣給消費者。檢警23日兵分多路,搜索楊姓兄妹住所等5個地點,拘提楊姓兄妹及陳姓肉商3人,訊後3人涉嫌違反食安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楊女有勾串、湮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楊男及陳姓肉商分別以20萬元及10萬元交保。

據瞭解,「重寧海產號」販售的羊肉價格遠低於市價,不合常理。被媒體踢爆,將從「重寧海產號」購得的羊肉,二度送SGS檢驗,確認「羊肉」不含任何羊肉成分,當中含豬肉成分。當新聞曝光後,業者喊冤,稱僅賺取微薄利潤,「自己也是受害者」。

新北地檢署指出,大臺北果菜市場「重寧海產號」涉嫌販賣假羊肉,立即分案偵辦,並指揮新北市等單位會同新北市、花蓮縣、桃園市衛生局,搜索5處地點,再於今日搜索新北市三重的上游公司,查獲手機、電腦、帳冊、進貨及出貨單、客戶資料表等資料,拘提楊姓兄妹及陳姓肉商3人及通知3名證人到案。

檢方表示,楊姓兄妹共同經營「重寧海產號」販售肉品、海鮮,陳姓被告爲南臺國際企業社股東,販售肉品給楊姓兄妹。2020年起,陳姓被告依楊姓兄妹要求及訂購,販賣混合豬肉之羊肉或完全不含羊肉的猪肉片給楊姓兄妹,2人再以羊肉販售給不知情消費者。

檢察官訊問後,認爲被告3人涉嫌《刑法》第255條1項意圖欺騙他人就商品品質爲虛僞表示罪、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7款而犯同法第49條第1項之販賣攙僞或假冒食品罪。

檢方說,3人犯罪嫌疑重大,楊女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楊男及陳姓股東無羈押必要,諭令以20萬元及1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