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銀行率先啓動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款營銷:預測可能存在排他性,要求搶佔先機

在央行創設股票回購、增持專項再貸款後,已有銀行率先相應,積極開展行動。

第一財經從業內獲悉,興業銀行於25日在內部下發了《關於開展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款業務營銷推動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此前的24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發佈會,介紹金融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有關情況,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在會上表示,創設股票回購、增持專項再貸款,引導銀行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提供貸款,支持回購和增持股票。

根據第一財經拿到的上述《通知》,興業銀行將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款業務定義爲“銀行運用合規資金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或其主要股東等適格主體提供貸款,用於回購公司股票或增持公司股份。”其將該業務劃分爲股票回購專項貸款和股票增持專項貸款。業務期限上,原則上均不超過3年。

在業務定價上,《通知》表示,根據目前公開信息,本次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首期額度爲3000億元,按照貸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貸款支持,基準定價年利率爲1.75%,商業銀行對客戶發放的貸款利率指導價格在基準定價年利率基礎上上浮50BP,即2.25%左右。

潘功勝在發佈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也表示,商業銀行對客戶發放的這一再貸款利率在2.25%左右,也就是可以加0.5個百分點,2.25%這個利率水平現在也是非常低的。“首期額度是3000億元,如果這項工具用得好,可以再來3000億元,甚至可以再搞第三個3000億元,都是可以的。”潘功勝說。

在目標客戶方面,上述《通知》稱,目標客戶應符合國家產業戰略導向、該行行業授信政策要求,主業突出,經營穩健,信用資質良好,具備長期可持續經營能力及還款能力,在行業或一定區域內有明顯的競爭優勢和良好的發展潛力。優先支持納入興業銀行上市公司白名單內的客戶。

同時,《通知》還列出了“黑名單”,包括原則上不得介入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的股票、被列爲風險警示股票或退市整理的股票;上市公司或其股東近半年被證監會調查,或者面臨行政、刑事處罰等可能對其經營產生重大負面影響的股票;上市公司或其股東信用記錄異常或涉及限制融資的股票;最近兩期審計報告中任意一期被出具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保留意見,或最新一期審計報告被出具帶有強調事項段、其他事項段、持續經營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保留意見的股票。

《通知》稱,對於股票增持貸款業務,優先介入市值穩定,股票二級市場交易活躍、流動性較好,納入滬深300、中證500、中證1000等指數的股票;審慎介入上市公司及其股東股份對外質押比例過高,受減持新規影響減持受限的股票。

興業銀行要求各分行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現實緊迫性。並預測,結合此前政策經驗,融資主體可能存在“排他性”,即央行對同一主體有可能僅覈准一筆再貸款資金支持。因此分行層面應積極營銷梳理轄內上市公司及主要股東,做到主流客戶融資對接和融資需求營銷“全覆蓋”,搶佔業務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