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銀行北京分行被罰210萬元 7名責任人領罰

因存在5宗違規行爲,興業銀行(601166.SH)北京分行被重罰210萬元。

根據“時代財經”2月19日報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近日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京金罰決字〔2024〕9號)顯示,因:一、存貸掛鉤;二、流動資金貸款挪用於股權投資;三、個人按揭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四、項目融資業務合規要件不全及未從嚴審覈項目資本金;五、發放貸款用於爲違規領域墊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罰款合計210萬元。

同時,相關責任人,時任豐臺中支營業部總經理孫美霖、時任豐臺中支營業部企金條線客戶經理劉夢瑀、時任朝陽中支東外支行企金條線客戶經理焦鐸、時任順義支行零售業務負責人杜姜歡等7人被處以5萬元罰款或者警告。

從業績來看,興業銀行的發展也難言滿意。10月30日,興業銀行發佈2023年三季度報告,1-9月,該行實現營業收入1612.96億元,同比下降5.59%;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649.65億元,同比下降9.53%。其中,第三季度淨利潤222.85億元,同比下降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