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隱蔽、名目巧立,多地揭批“新形象工程”

中新網北京8月28日電(張鈺惠)今年3月以來,全國各地陸續傳達學習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的《關於堅決糾治部分地方基層搞“新形象工程”問題的工作提示》。

近日來,多地發文揭批“新形象工程”,呼籲破除形式“變種”拆穿形象“僞裝”。

形式隱蔽、名目巧立

多地發文揭批“新形象工程”

“新形象工程”是什麼?近日來,多地發文總結“新形象工程”的特點及表現形式。

8月23日,山東日照市紀委監委刊文稱,隨着作風建設的不斷深入,基層形式主義和形象工程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一些形式主義“新變種”與新形象工程的“障眼法”卻悄然出現。

同日,河南周口市紀委監委也發文指出,“新形象工程”大多以“民生工程”“文化建設”“留住鄉愁”等名義冠冕堂皇地推進,給財政運行、黨政形象、民生需求、持續發展帶來不良影響。

如“新形象工程”往往超出地方財政承受能力,導致大量資金被無效佔用,這些資金本可用於教育、醫療、社保等民生領域,卻因形象工程而被迫挪用,造成資源浪費;一些“新形象工程”與民衆實際需求脫節,甚至以犧牲民衆利益爲代價,例如,盲目建設的大型廣場、空置的樓堂館所等,不僅未能改善民衆生活,反而加重了民衆負擔……

近日,河北省委《共產黨員》雜誌刊文總結道,“新形象工程”是指在地方財政吃緊的情況下,地方政府仍進行非必要、非急需的項目建設。

比如,打造與自身實際不符的城市“名片”,爭創“創新城”“智慧城”“幸福城”,鑽營各式各樣的“百強縣”稱號;打着“爲民謀福祉”的幌子,打造豪華的“市民之家”“辦事大廳”“羣衆文體館”;盲目上馬大型景觀項目;熱衷在政府數字化建設中建巨幅大屏,“換一任領導換一個系統”;豪華“辦節”,片面追求“人氣”;創建文明城市只注重做“表面文章”;斥巨資大建城市規劃館、城市展覽館、智慧城市館等展覽設施……

文章稱,“新形象工程”借“新”之名,是“老套路”披上了“新馬甲”,根本上還是一種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受理舉報、排查整改

多地糾治“新形象工程”

針對各式各樣的“新形象工程”,多地開展針對性糾治工作。

周口市紀委監委網站顯示,在今年爲期7個月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整治中,“政績工程”、“面子工程”、“新形象工程”問題是舉報受理的內容之一。其中,包括勞民傷財“造盆景”、違規舉債建“地標”、鄉村振興建設項目盲目上馬、民生設施建設爛尾閒置、人居環境整治“刷白牆”等問題。

今年7月,廣東省紀委監委網站顯示,近日江門市新會區深入開展“新形象工程”突出問題專項監督。其中,對前期發現的某鎮鄉村振興項目預算過高問題進行重點“回頭看”,督促該鎮全面排查整治,取消10個村的特色牌坊、門樓、景牆等建設項目。

公開資料顯示,上述鄉鎮被發現在鄉村振興示範帶建設中存在工程造價過高且沒有實際用途等問題,取消的特色牌坊、門樓、景牆等建設項目,累計減少項目預算1000多萬元。

“新形象工程”背後,違背新發展理念、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的黨員幹部也在糾治範圍內。

去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行爲由違反羣衆紀律調整到違反政治紀律。

針對此條修訂,新修訂的《條例》解讀稱,這是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於“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着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充實黨員領導幹部政績觀錯位,違背新發展理念、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的處分規定。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