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確收港警函陳同佳願自首
刑事局18日收到港警的信函,證實陳嫌願到臺灣自首。(林鬱平攝)
涉嫌殺害潘姓女友潛逃回香港的兇嫌陳同佳,傳出願意到臺灣投案,刑事局證實,18日已收到香港警務處的函件,內文轉達陳願意到臺灣自首的意願,並表示會協助陳做出相關安排,樂意向臺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
陳同佳去年2月偕同女友潘曉穎來臺旅遊過情人節,沒想到,陳卻將潘女勒斃殺害後,以行李箱運到淡水竹圍捷運站附近的自行車道草叢棄屍,陳並在犯案後自行返港,因殺人地點在臺,事後僅被港方指控洗錢、竊盜等罪名。
士林地檢署去年底對陳同佳發出殺人罪通緝,時效長達37年6月,並函請法務部轉陸委會向香港政府請求遣返陳男來臺。港府因此案擬推動逃犯條例修法,卻引發「反送中」抗爭至今,罪魁禍首的陳同佳即將在本月23日獲釋重獲自由,傳出他有意回臺投案,但要求不要被判死刑。
警方表示,已收到香港警務處的信函,確定陳有自首的意願,但檢院會如何求刑及判決,沒有人能預知或保證。若陳真的再度入境臺灣,會依法將他逮捕,依司法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