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沒收新制明上路 特偵組將聲請沒收汪傳浦9億美金
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圖) ,在瑞士遭凍結美金9億餘元,特偵組將依刑法沒收新制聲請宣告沒收。(摘自刑事局網站)
刑法沒收新制,明天將上路,法務部因應新制實施,已要求各檢察機關均須成立「追討犯罪所得專組」,積極追討社會矚目大案的不法資產。法務部強調,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在瑞士遭凍結美金9億餘元,特偵組將依新制單獨聲請宣告沒收。
此外,法務部鑑於新制推行後,檢察機關查扣不法資產增加,將依法變價,特別在7月1日在法務部官網上成立「查扣變價專區」,供民衆查詢各地檢署所有變價物品。
法務部表示,刑法沒收新制將單獨宣告沒收規定的適用及追討範圍從被告本人擴大至第三人以及不法所得變得之所有不法財產與資金,沒收新制在被告死亡、逃亡經通緝等情形均可適用,在被告將不法利得轉投資、購買豪宅、名車、裸鑽,或將不法資金轉贈子女、轉登記第三人名下,均系刑法沒收新制力追對象。
法務部因應新制,要求各檢察機關均成立「追討犯罪所得專組」,對於社會矚目案件、危害社會性高,民衆深惡痛絕案件,如毒品犯罪、吸金詐欺犯罪、危害食安案件,均應適用新法估算其不法所得,避免任何不法獲利,使犯罪血本無歸,遏止犯罪發生。
另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將於7月1日成立「查扣變價專區」網站,提供民衆查詢各檢察機關變價日期與物品品項。
法務部說,案件偵辦初期就扣案物以變價方式處理,除可於審理終結後優先賠償被害人,亦可減省費用,變價制度創造對國家、被害人及被告三贏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