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聖武堂 變更地目遭否決
臺灣寺廟衆多,許多都有佔用國有地的問題,新莊聖武堂也因此在申請合法化過程中遇到困難。(示意圖,非當事寺廟)(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新莊聖武堂多次向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陳情,盼將廟方所在土地從保護區變更爲宗教專用區,但因土地包含有國有地,儘管已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租用,但內政部認爲,租用與是否建立合法使用關係,尚待釐清,因此未採納廟方意見。民代則認爲,宗教建築合法化問題不該複雜化。
位於新莊壽山段土地的新莊聖武堂,由於大殿建築所在的第374號土地屬於保護區且產權屬於國有財產署,廟方爲確保大殿建物的完整性,與國產署簽訂租賃契約後,在2023年11至12月間,3次向內政部都委會陳情,盼變更該地爲宗教專用區。
廟方向內政部表示,該土地上實際已建築面積約186平方公尺,但爲確保主殿建築物之完整性,並提高周邊整體環境景觀品質,建議變更面積爲300平方公尺,同時願意以繳納代金方式回饋,並簽訂自願捐贈協議及補正資料。另廟方也請求同意,將變更後辦理寺廟合法化作業期限再展延至少3年。
不過內政部都委會僅同意延長申請建照、使照時間,至於土地變更宗教專用區,則暫時不採納,理由爲近年國有土地佔用及租用後違規使用情形嚴重,加上該區坡度陡峭,是否適合開發建築,以及取得租用權與是否建立合法使用關係,都尚待釐清。
新北市城鄉局表示,該廟所在位置,除壽山段374地號外,尚有378至382地號等5筆土地,此5筆土地已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第四次通盤檢討案第二階段」變更爲宗教專用區,其中由於374地號屬國有地,目前廟方僅取得租用權,但尚未取得國產署變更同意,故經內政部大會討論該陳情案暫不採納,至於已完成變更的5筆地號土地,已同意展延,但仍應依限定時間申請補照,否則都將恢復原使用分區。
民進黨議員林秉宥表示,很多國有地並不是真正的「國有」,而是政府來臺後,沒有私地主或其他法人主張產權,就會變成非登記的國有地,因此很多宗教設施很容易遇到佔用國有地問題。
林秉宥認爲,針對類似問題,應儘量還原歷史原貌,政府也應注意人民權益是否被侵害,「不能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宗教建築合法化應該只是變更土地登記與編定的問題,不該複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