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中學校講堂 指定市定古蹟

新竹市政府18日審議「新竹中學校講堂」指定爲市定古蹟案,委員們認爲該建築建於1932年,是新竹地區極具代表性的學校建築,一致通過指定爲市定古蹟。(新竹市政府提供/陳育賢新竹傳真)

新竹市政府18日審議「新竹中學校講堂」指定爲市定古蹟案,委員們認爲該建築建於1932年,歷史久長,是日據時期陪伴新竹莘莘學子治學的場所,更是新竹地區極具代表性的學校建築,會中一致決議指定爲市定古蹟。

市府指出,文化局今年7月17日接獲民衆提報新竹中學校講堂爲市定古蹟,文化局在9月8日舉行文資價值評估現勘及審查會議,依委員意見認爲此案具文化資產價值,予以列冊追蹤,並建議校方與提報人持續溝通想法與交換意見,以利後續文資審議。

而校方也認同守護校內珍貴文資理念,在今年11月15日主動申請「新竹中學校講堂」指定爲古蹟,市府分別於10月16日及11月23日舉行兩次專案小組會議,小組委員建議指定爲市定古蹟,並在12月18日的文化資產審議會議中一致通過。

文化局表示,新竹中學校講堂竣工於1932年3月25日,是新竹中學校創立10週年的紀念建築,原先作爲禮堂使用,1977年成爲「民族精神教育資料中心」,之後更名爲「匪/敵情資料陳列中心」,邀請各科老師編寫相關教材,籌備內容,是展現愛國民族精神教育的展示場所。1985年2月校方籌辦「校史館」,同年12月12日、光復後40週年校慶日,正式成爲校史館至今。

文化局補充,新竹中學創設於日據時代大正11年(1922)4月,原名「新竹州立新竹中學校」,是5年制普通科,直到昭和16年(1941)改爲4年制普通中學。

1945年二戰後改爲臺灣省立新竹中學,爲3年制高中、初中普通科學校,1968年政府實施9年制國民義務教育,初中部逐年結束,1970年7月變更爲臺灣省立新竹高級中學。而新竹中學校講堂興建至今超過91年,是該校劍道館之外最能代表百年校史的歷史見證之一的建物,後續市府將與校方通力合作,展開修復與再利用工作,使古蹟再現風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