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少女輪暴焚屍案主嫌獄中冒冷汗2hrs暴斃 死因4個字
新竹少女輪姦焚屍案主嫌林春雄(左)獄中暴斃。(中時資料照 林偉信攝)
新竹縣國中少女遭輪姦焚屍案,主嫌林春雄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去年4月至臺北監獄服刑。22日上午8點多林春雄突然冒冷汗、四肢無力,緊急送醫急救仍於10點宣告不治,相驗判斷爲「心因性休克」,死因記錄則爲「心跳休止(未明示原因)」。家屬對相驗結果沒有異議,遺體已發還家屬。
林春雄去年4月從北所移往北監服刑,1年多來都很正常,在雜居房也和獄友相處融洽,豈料上週五22日早上8點半到工場從事手工藝時,向戒護人員反應身體不適,戒護人員發現他手腳無力、冒冷汗,帶往醫護站,並緊急送往聖保祿醫院,8點48分即到院,但急救後仍回天乏術,於10點05分宣告不治。
北監指出,林春雄在監無病史或其他身體狀況,從「不適到不治」僅短短2小時,獄方也相當意外。北監表示當天即電話聯繫林春雄家屬,並在25日下午由桃園地檢署辦理相驗完畢,相驗結果判斷死因爲心因性休克疑心血管疾病,林春雄家屬對相驗結果無異議,遺體已發還家屬。
就讀國二的竹東邱姓少女,2015年5月因在網咖與女子黃曉雲發生口角,黃曉雲找來自稱「冥王」的男友林春雄及一羣朋友押走少女,到附近的公園內毆打邱,少女不堪虐待求饒,林嫌和4名同夥竟輪姦少女後又是一陣毒打;之後將奄奄一息的少女扔在原地,逕自到KTV飲酒作樂,2名同夥事後返回察看,發現少女已斷氣死亡,林嫌再帶着3名同夥燒燬少女屍體,企圖滅證。
林男一、二審被法官認定有教化可能,依殺人等罪僅判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與更二審以林男惡性重大爲由,均改判他死刑,但更三審指林男已跟邱家和解、「似仍有悔過之意」,未達《兩公約》得判死刑程度,將林男5人都改判無期徒刑。最高院去年(2020年)4月1日駁回上訴,維持更三審判決定讞,引發社會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