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委辦公室原二級巡視員郝鈞藩被開除黨籍
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忻州市委辦公室原二級巡視員郝鈞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郝鈞藩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不信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務調整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給予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郝鈞藩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郝鈞藩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