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支付」涉詐騙吸金21億 地區主管當庭表達和解意願

NewPay「新支付」創辦人林楨祥、陳芷穎夫妻以未來可獲得20%至30%利潤,2017年底起1年半招攬上萬名會員,非法吸金逾21億元,林楨祥等14人被依違反銀行法罪嫌起訴,臺南地院今傳喚該公司桃園羅姓業務長及行政與被害人作證,羅更當場表達願與被害人和解。

合議庭本月起密集開庭審理,林楨祥夫婦外,該公司在六都分設辦公室營運,各縣市負責人也都被檢方列爲被告,今下午桃園羅姓業務長則申請當時陳姓女行政及其下線林姓男子作證。

陳女說,2018年10月起直至隔年3月止任職該公司,她表示,起初未加入勞保,有人向公司反映後,公司才爲他們投保。她當庭也提交2019年1至3月投保紀錄。檢方詢及民衆投資金額交給誰?她說,工作多打雜、清掃,及講座時辦理簽到、簽退,並不清楚資金流向。

陳女表示,2018年12月,黃姓負責人無故未出席講座,才由羅姓業務長代理。羅的律師說,因黃無故缺席,羅才被迫上臺簡報,並非自願的。

案發後,林姓被害人於2020年11年間於警詢時表示,當年是桃園核心會員。他表示,當時業績比較好,加入時間比較長,也會一起參與,辦理公益活動及聯繫廠商等。他表示,前後交付現金約20萬元,也向羅購買積分約20萬元,共投資約40萬元,下線也約有10人,也有被招待到杜拜旅遊。

經檢方追問下,他表示,以繳交現金及匯款給羅私人帳戶等方式,將錢繳給羅,再交給黃,他認爲最後到林楨祥身上,因爲掛名是林楨祥,林應該是最上面。他也說,黃後來比較少出席,權力下放給了羅,也算是交棒。

審判長詢問他,既然是投資,爲何沒匯款給公司,而是匯入私人帳戶,難道你或下線都不會擔心嗎?他說,沒想那麼多。

羅及律師則說,因黃是臺南人,沒時間北上桃園,羅是第二代理,纔會出面,並非權力下放或交接。羅當庭表達與林和解的意願,林也表示「可以」。

檢方起訴,林楨祥夫妻及各縣市幹部等14人均明知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也不得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爲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自2017年11月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向黃姓被害人等1萬1080人,吸收資金金額達21億2938萬多元。

臺南地院今下午傳喚該公司桃園羅姓業務長及行政與被害人作證,羅男更當場表達願與被害人和解的意願。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