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並還沒完!臺新金提4聲明 強調百分百換股公開透明

臺新金控。(資料照)

新新並餘波盪漾,在臺新金出價追上中信金後,中信金再度提出質疑,臺新金13日發出聲明表示,臺新金與新光金合併案系採百分之百換股,有明確的換股價格並一次性完成,時程明確、工具透明;重申合意併購是最真誠和諧且可平衡各利害關係人權益之方式,亦符合主管機關要求兼顧各面向之期待。

臺新金聲明如下:

1. 本公司與新光金控合併案系採百分之百換股,有明確的換股價格並一次性完成,時程明確、工具透明;本次調整換股價格,迴應股東對換股價格之期待,合併完成後之成效將由雙方股東繼續共享。

2. 合意併購是最真誠和諧且可平衡各利害關係人權益之方式,亦符合主管機關要求兼顧各面向之期待。然以公開收購之名行干擾他人合意併購之實,金融市場失序,不僅傷害股東權益,亦不利臺灣金融之永續發展。

3. 金金分離,法有明文規範,本公司負責人之資格業經主管機關審覈通過。另本公司經營一向重視公司治理,未曾如中信金控負責人有因涉犯背信罪嫌而遭停職或涉有刑責,亦未有不當干預公司經營而連帶使經營團隊也遭致處罰之情事。至於合併案之自身利害關係認定均有法定要件,絕不容有心人士穿鑿附會、濫行訴訟以詆譭本公司名譽,本公司已積極蒐證並請律師研擬後續法律行爲,以維商譽。

4. 併購案涉及案關公司及股東權益甚鉅,尚未確定之消息本不得任意公告。然查中信金控尚未獲主管機關覈准即恣意對外散佈訊息及價格,已對市場造成不當干擾。如今在未經董事會決議及主管機關覈准前,又再次任意宣佈第二階段之公開收購價格,視公司治理及董事會權責於無物,建請主管機關嚴查該公司之決策過程合法性,俾利保護投資大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