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香植物當掩護 泰籍夫妻種百株大麻
住在臺南永康區的泰國籍賴姓夫妻以私人菜園爲掩護,栽種、製造大麻,警方現場查獲上百餘大麻植株、1公斤大麻花成品。(警方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市小港分局日前接獲線報,住在臺南永康區的泰國籍賴姓夫妻以私人菜園爲掩護,栽種、製造大麻,專案小組日前突襲查獲上百餘大麻植株、還有1公斤大麻花成品,毒品黑市總值超過千萬元,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由於泰國去年成爲東南亞唯一大麻合法化的國家,竟有泰籍人士在臺種大麻,引起檢警高度重視。賴姓夫妻矢口否認販毒,被羈押禁見,檢警將溯源追查毒品網絡。
警方日前接獲情資,指50歲賴男、63歲賴婦涉嫌栽種及製造大麻。警方報請臺南地檢署指揮偵辦,日前拂曉出擊,在賴姓夫妻私人菜園內查扣上百餘大麻植株、大麻花成品超過1公斤、大麻種子、自制水煙鬥、安非他命數公克、安非他命吸食器、電子磅秤、分裝夾鏈袋等贓證物。
警方查出,賴男疑似透過已離境的泰籍友人取得數顆大麻種子,與賴女合力從種子開始栽種後,以「秧插」方式不斷移植分株,再刻意種植香茅、辣椒、九層塔具濃烈辛香味的農作物,企圖掩蓋大麻氣味,避免鄰居察覺有異,但仍難逃法網。
警方發現,大麻植株已生長到近4公尺高,當場逮捕賴姓夫妻並帶回調查。賴姓夫妻均否認販毒,強調種植的大麻及製成品僅供自己吸食,但警方不予採信,警詢後依毒品罪嫌送辦。
警方表示,大麻仍爲我國第2級毒品,栽種者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成品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衆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