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違法,國中水務被罰800萬元

新京報訊(記者王子揚)10月8日,新京報記者瞭解到,正在籌劃控股北京匯源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簡稱“北京匯源”)的黑龍江國中水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國中水務”)稱,公司及公司股東上海鵬欣(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鵬欣集團”)收到中國證監會黑龍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國中水務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等違法事實,黑龍江證監局決定責令國中水務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00萬元的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8年至2020年期間,國中水務通過與第三方聯合成立私募股權基金、購買商業承兌匯票、購買資產管理計劃、與關聯方聯合成立企業等方式,向關聯方鵬欣集團、鵬欣建安、春冠物資、宜睿國際、鵬欣房地產提供資金,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國中水務既未及時披露,也未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導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截至2023年4月,被關聯方佔用的資金及利息已全部歸還。

此外,國中水務於2021年12月24日與上海文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文盛”)簽訂項目合作協議,擬成立合資公司共同收購山東泉林集團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標的資產。其中,上海文盛出資11.4億元持有合資公司60%的股權,國中水務出資7.6億元持有合資公司40%的股權。國中水務於2021年12月27日向上海文盛支付1.5億元履約保證金。上述事項未經董事會審議,未及時披露,遲至2022年5月18日在《關於對2021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的回覆公告》(臨2022-035)才予以披露。

最終,黑龍江證監局決定:責令國中水務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00萬元的罰款;對鵬欣集團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國中水務總裁丁宏偉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國中水務董事長尹峻、時任鵬欣集團法定代表人和副董事長姜雷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國中水務董事會秘書莊建龍給予警告,並處以175萬元的罰款;對時任國中水務財務總監章韜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國中水務董事長張彥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的罰款。

編輯 李嚴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