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找回土地公平正義 看政府決心

趕搭新版國土計劃法明年上路末班車,業者打算在七星潭旁開發度假村,其中牽涉到農地變更,一旦成功,地價可望漲卅倍。圖中上方及下方有兩處是酒店預定地。記者季相儒/攝影

本報陽光行動昨專題報導國土法因涉及土地利益,還未上路就在全臺上演一場猶如「俄羅斯輪盤」的土地價值分配,農業部重申資源將投入農業發展區,內政部呼籲各部會與縣市政府合作,但關鍵仍在於,當子法還在擺盪,胡蘿蔔與棒子仍如空中樓閣時,公平正義的遊戲機制何在?

臺灣長期缺乏完整土地利用機制,國土計劃法原意是透過國土空間重新規畫,達永續發展。早在前期基礎工程,就至少須耗費十年「打地基」,不分黨派執政、中央或地方,更須有決心持之以恆地進行。但從二○一五年立法上路、明年上路前,各地仍隨地價波動、土地利益而各顯神通,顯示「地基仍在動搖」。

造成未來畫入農業發展區的地主「搶上車」申請變更的根源,來自擔心未來無法翻身,而當農業部強調「農民既有權益可獲保障」,現況缺乏完整配套的機制,使得農業發展區、國土保育區變得「不變更就沒價值」,導致農地交易凍結,甚至預期價格下滑。

如何拉平城鄉與農業區的價值,涉及的不只是補償,甚至包含稅收與應投入的基礎建設。「包山包海」的國土法本應涉及國發會、國科會、經濟部、財政部、農業部等各機關,但僅交由三級機關國土署執行的現況,就是淪爲各部會只剩各自視角,缺乏國家整體角度。當無人揭櫫政策目標,只求「要在法定期限準時上路」,於是,國土法成了「要延後、不延後」的零和遊戲,失去讓地基更穩固的機會。

打穩地基除了持續化解疑慮,更需府院扛起主導權,拿出政策工具。國土計劃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就是爲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而制定,賴清德總統主持的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明天將登場,是否納入國土法,將見證政府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