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幕後》修法挪用外匯存底 公然淘空全民資產

央行總裁楊金龍,力抗立委修法撥動外匯存底成立主權基金。(本報資料照片)

立委擬修改《央行法》成立主權基金,把手伸進外匯存底。當然,要動外匯存底,可以編織無數個理由,但臺灣的「類主權基金」多如牛毛,各部會幾乎都有小金庫,跟蔡政府的「國家隊」一樣多,問題從來就不是要不要設主權基金,而是有無非動外匯存底的理由?

對央行來說,外匯存底就像馬奇諾防線,不是退不退的問題,而是「一退就全盤皆輸」的無法妥協議題。央行前總裁彭淮南時,還可用「彭神」光環力抗各種奧步,現任央行總裁楊金龍沒那樣光環,只能像個苦行僧般苦言相勸,立委哪當回事?

之所以太過爭議,一是立委藉修《央行法》的作法過於取巧,今天要求10%,明天何嘗不能放大到50%,此舉如同將外匯存底變相作爲可染指的「立院小金庫」,卻忘了外匯存底乃屬於全體國民所共有,臺灣並非IMF成員國,在外匯存底的使用上必須更加謹慎爲之。

然到目前爲止,立委說不出個臺灣各種基金多如牛毛,完全不缺財源的情況下,爲什麼非動用外匯存底不可?光數得出來的,四大基金(退撫基金、勞保基金、勞退基金與郵政儲金)、國發基金、國保年金、臺杉投資,均有「類國安基金」的性質,但其績效符合預期嗎?

講直接點,既有「基金國家隊」們都不能確保有良好績效,不針對既有弊病,進行應有的改革,只妄想新增財源,把腦筋動到外匯存底,立委諸公這種心態,只會把外匯存底變成「國家隊」的一員,績效不如預期、甚至人謀不臧等弊病,終究難以避免。

更何況,立委認爲外匯存底的投資效益不如預期,這更是「莫須有」的罪名。試問,如果外匯存底的目的是保本、寧可不要賺多,但希望不要有損失,爲何不能讓央行「做好保護外匯存底」的工作即可?做好分工,也敦促其他基金拿出優於市場績效,纔是正途。

臺灣向來就不缺錢,各類基金擺在那,主權基金財源不虞匱乏,完全沒有非動用外匯存底的理由。肖想動用外匯存底,而且是透過急就章修法,不過就是規避監督,要將外匯存底這全民資產挪做他用罷了,如此粗糙且卑劣地公然淘空央行,還要繼續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