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購置稅減免技術標準出臺 換電車型或爲最大受益者
財聯社12月11日訊(記者 張屹鵬)三部門聯合發佈的一紙公告,讓新能源汽車的“兩免兩減”政策再次成爲業界關注的熱門話題。
12月1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關於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下稱“調整公告”)。2024年1月1日起,申請進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純電動乘用車方面進行的指標調整,包括純電續航里程、動力電池系統質量能量密度、百公里耗電量等;插電式混動(含增程式)乘用車的電量保持模式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相較限值比例、電量消耗模式電能消耗量相較目標值比值兩方面亦進行了政策要求調整。此外,“調整公告”還增加了低溫里程衰減率優惠指標,並明確換電模式車型要求。
換電模式再次被提及,被業界視爲“兩免兩減”下“車電分離”優勢的進一步凸顯。
“新能源車購置稅‘兩免兩減’的政策中提到,對於換電模式的車型,會把動力電池和車身分別開發票,動力電池的部分不徵收購置稅。”在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郎學紅看來,此次調整公告實際上是對於“兩免兩減”政策的補充說明,明確了享受動力電池免徵的換電車型需滿足的技術標準。“到2026年、2027年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時,換電模式的優勢將更爲明顯。”
今年6月,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佈《關於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公告》(下稱“新政”)。公告提出,對購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3萬元;對購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1.5萬元。
換言之,2023年新能源車購置稅將按原有政策繼續免徵,2024年、2025年新能源車的免徵線將爲“含稅價33.9萬元”,超出部分將按10%徵收車輛購置稅。若消費者購買了一輛可支持“車電分離”的換電車型,動力電池部分的售價會被“剝離”,實際徵收購置稅將以不含動力電池的車價爲準。
如果說6月發佈的“新政”有利於穩住預期、穩住消費,剛剛發佈的“調整公告”則是對於前者的有效補充與細化。“這一政策會對明年新能源汽車銷售產生一定影響,具體程度尚在評估中。”中國汽車協會副秘書長陳士華表示。在展望“調整公告”對於2024年車市所帶來的影響時,乘聯會秘書長崔東樹亦認爲,此次屬於技術指標的微調,對於明年的影響並不大。
展望2024年車市,業界普遍給出了較爲樂觀的預期。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青預計,2024年汽車市場批發銷量繼續保持5%左右增長;中汽數據節能戰略研究室室主任陳川則直言,2024年乘用車市場(國內終端零售,不含出口)整體增速可達3.2%,銷量預計可增加70萬輛達到2250萬輛。其中,新能源乘用車銷量968萬輛,增速29.9%,滲透率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