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企打“免費”牌,多點真誠少點套路

“三電系統終身保修”“終身免費充電”“終身免費車輛保養”“終身免費道路救援”……火熱市場之下,一些新能源車企爲了爭奪消費者,紛紛打出售後服務“免費”牌。然而,經媒體調查發現,一些新能源車企“宣傳是免費,其實限制多”。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但如此營銷行爲,於情而言,違逆了消費者的消費預期,拉低了消費者的消費體驗;於法而言,則是打法律擦邊球,甚至涉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廣告法》也規定: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等或者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有表示的,應當準確、清楚、明白

一些新能源車企所做的“免費”宣傳,本質上是一種對商品和服務的允諾。即便相關車企在售車協議中列出相關限制條件,但售車協議多爲頁數、內容較多的格式合同,如果車企未明確告知或顯著提示消費者注意“免費售後”的限制條件,致使消費者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條款,按照《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規定,消費者也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爲合同內容。

再退一步講,相關車企在臺上大張旗鼓地宣傳或炒作“免費”售後,在臺下卻搬出一系列限制條件,縱使車企能夠在具體銷售環節盡到告知、說明、提請注意義務,也容易讓人先入爲主地誤解,違背了相關允諾應“準確、清楚、明白”的要求。

經營者無論是做允諾還是做廣告,都應恪守法律底線誠信底線,而不能打模糊牌、概念牌,以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現在新能源造車賽道異常熱鬧,不少企業紛紛入局前景廣闊。但是,任何行業,不管新舊,都應該遵循誠實守信的商業原則,新能源車企只有如實宣傳才能經受住售後實踐的檢驗,才能贏得消費者的更多信任,這一行業才能發展長久。否則,只能自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