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救濟賠太多 徵收金翻15倍基金「水位」纔回穩

「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去年低於1億5千元的下限,疾管署去年底依法調整新冠疫苗與卡介苗的疫苗徵收金,今年疫苗救濟基金逐漸趨於穩定。圖爲接種疫苗示意圖。圖/報系資料照。

新冠迎來第六波疫情,隨着病毒變異,新冠疫苗打到第六劑、第七劑大有人在,疫苗接種量大,因疫苗不良反應申請救濟案件也增加,一度讓「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低於1億5千元的下限,疾管署去年底依法調整新冠疫苗與卡介苗的疫苗徵收金,其中新冠疫苗徵收金從1.5變成22元,增加15倍,今年疫苗救濟基金逐漸趨於穩定。

新冠疫情前,疫苗救濟基金逾兩億元,但是2021年新冠疫苗開打後,短期間涌入大量民衆接種疫苗,累積接種人次超過七千萬人次,疫苗救濟申請案件直逼萬件,救濟給付584件,累積發出的救濟金超過一億元。隨着新冠疫苗救濟案件增加,疫苗救濟基金去年5月僅剩1億4千元,隨後一路下探,去年底只有一億多元。

根據「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疫苗製造或輸入時,必須徵收每款疫苗每劑1.5元。當基金總額低於1億5千元或超過4億元時,疾管署依法可以調整收費。疾管署去年底啓動評估,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精算後發現,卡介苗跟新冠疫苗無法達到收支平衡,於是十年來首度調整,新冠疫苗徵收金提高至22元,卡介苗則是2元,其他疫苗維持1.5元。

根據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報告顯示,今年起,疫苗救濟基金收入因徵收金增加,收入超出預期,到今年六月,已 達預算收入的一點六倍。疫苗徵收金由誰支付?曾淑慧表示,依每一次疫苗採購簽約狀況而定,大多由製造廠商支付,如卡介苗委託國衛院製造,流感疫苗由廠商支應,新冠疫苗徵收金則由疾管署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