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奉天宮前持開山刀砍人 嘉檢今起訴3惡煞請法院重判
3名男子10月3日在光天化日之下當街追砍1名洪姓男子。(翻攝照片)
嘉義縣新港鄉奉天宮前10月3日時發生張男等3人,在光天化日下,攜帶刀械等兇器砍殺洪姓被害人,嘉義地檢署今偵查終結,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檢察官認爲3人在公開場所持刀砍殺被害人,顯然目無法紀,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及公衆安寧,請法院從重量刑。
19歲陳姓男及及2名張姓男子與32歲洪姓男子素不相識,受人指使租賃小客車尾隨洪男南下,埋伏在新港奉天宮前登雲路與中山路口,見洪男下車後朝洪男噴灑辣椒水,並持開山刀砍其背部,洪男逃跑後另兩人則又持開山刀追趕猛趕,使洪男受傷嚴重倒臥在地,3人隨即逃離現場。
民雄分局警方循線追查在嘉義縣布袋鎮中正路逮捕陳嫌,並在租賃小客車內扣得作案工具開山刀3把、斧頭1把、辣椒水1罐、摺疊刀3把及IPHINE手機3支等,同日晚上近11點分別拘捕2名張嫌到案。
嘉義地檢署指出,近日各地發生多起聚衆施暴犯行,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及治安,爲維護多數民衆居住安全,對於聚衆施暴妨害公共秩序零容忍,爲安定民心,遏阻是類案件定速查嚴辦,於符合羈押要件即向法院聲請羈押,並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