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煙火哥發確診假傳單又潑糞報復 確定要坐牢2年8月
被稱「煙火哥」的邱姓男子,5年前與藍姓女子有車禍糾紛,他製作藍女確診的假訊息傳單發放,也朝藍女潑糞、在公路駕車針對藍女乘坐的車子逼車(本報資料照片)
被稱「煙火哥」的邱姓男子,5年前與藍姓女子有車禍糾紛,他製作藍女確診的假訊息傳單發放,也朝藍女潑糞、在公路駕車針對藍女乘坐的車子逼車,臺灣高等法院依強制罪、違反個資法等罪判囚2年2月,除違反個資法部分可上訴外,其他部分不得上訴。
邱男在2018年與藍女有車禍糾紛,但因爲賠償問題雙方鬧翻,他心生不滿,多次在藍女居住社區附近施放煙火泄憤,被民衆戲稱爲「煙火哥」,檢方依公共危險、恐嚇等罪起訴,法院將他判刑。
沒想到,全國防疫提升爲3級警戒的時期,邱男2021年5月17日開車在新店區中興路沿途發放假訊息傳單,傳單指稱,藍女是自費快篩陽性確診,她是公務員又不顧他人死活前往新店,「我相信新店會變成第二個萬華」,他還不斷騷擾藍女。
臺北地院將邱銘祥依強暴侮辱罪判刑8月;強制罪判刑8月;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他提上訴,遭高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