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潛在報廢車6.5萬輛 推汰舊換新補助近2.2萬

新北市環保局預估新北潛在廢棄車輛有6.5萬輛,鼓勵民衆主動報廢。(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報廢車久佔車位影響市容,新北市環保局統計,去年內共完成移置廢棄機車7750輛及廢棄汽車225輛,較前年及大前年分別減少9.3%及26.3%,任意棄置廢棄車輛的情形有逐年減少的情形,環保局預估新北潛在廢棄車輛有6.5萬輛,鼓勵民衆主動報廢,今年早鳥汰換老舊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還可享加碼補助,最高可補助2萬1800元。

環保局表示,爲達成美化市容觀瞻並維護環境衛生,增加道路交通安全性及停車空間目的,已制定「新北市政府執行廢棄車輛查報及移置作業要點」進行查報及移置廢棄車輛,查報作業透過局處合作模式由環保局或警察局認定佔用道路且達廢棄車輛標準的車輛並張貼清理通知書,再由警察機關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清理。

若7日內未自行清理或移置,環保局將進行後續移置作業至廢車貯存場暫存,後續經環保局公告一個月,屆期無人領回的車輛將依廢棄物清除。民衆如有老舊不再使用或損壞的汽機車等車輛,可透過「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辦理車體回收、車籍報廢、廢車回收獎勵金申請;汽車車齡10年以上、機車車齡7年以上,分別可領取1000元及300元獎勵金,如汰舊1到4期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除新北市電動機車補助最高1萬元及早鳥加碼補助9000元外,還可再申請環境部補助換購電動機車獎勵金2500元,每輛最高可申請2萬1800元補助款。

環保局表示,民衆只要是發現道路、人行道、騎樓或路邊停車格中有車輛髒污、破損,外觀上明顯失去效用之汽機車久佔,不論有牌照或無牌照,皆可逕向環保局或各區清潔隊反映,經查證屬實後將辦理廢棄車輛查報及查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