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到底要不要迎合讀者?

寫作是個人的,也是大衆的,除非你只想寫給抽屜看。因而,作者與讀者的關係一直相當微妙。

到底要不要迎合讀者?到底要不要迎合市場?我覺得很好讀者卻不買賬……這些問題長期盤踞作者“迷茫榜”的前列,以致於“理性之我”和“感性之我”一直互掐。

最近,一位作者傾(tu)訴(cao)了他的困惑。

夜行的燈籠:

你好。我們寫作,起點是悅己,過程是悅人,終點是既悅己又悅人。就像男孩長成男人,過於孤傲或圓滑都不好,得找到世界的最大公約數,並且極力拓寬其半徑。

寫與讀的關係,以色列作家奧茲的一句話讓我深受啓發:一篇故事的任何開頭,都是作者和讀者之間的一種合同。多好的形容——寫與讀彼此需要又互不相欠,你給我好作品,我報以時間和金錢,甚至還有口碑的獎賞。

然而,你能與世界上所有人合作嗎?顯然不能,所以,要先找到你的合作對象。

咋找?他們在哪?肯定不是大街上隨便拉個人或小區貼個廣告,得到合適的“場”去。例如在風格匹配的刊物發表,或者參加主題相關的比賽,又或者辦個自媒體,看看讀者的拇指買不買賬……只有讓作品儘可能多地被看見,被檢驗,才能取得相對客觀的評價並對衝偶然因素。

作品好不好,朋友A親戚B說了不算,要經過更多檢驗,多投稿,多參賽,多推送,看統計結果,也即大數據驗證。

如果順利發表,反饋也不錯,那隻能說當初損你的人不是你的目標讀者。無所謂的,相信羣衆的眼睛。

如果好壞參半,那就要注意思考負面的那50%。如何修改,才能擴大公約數邊界,才能既不丟掉“西瓜”,又能爭取更多“芝麻”。

最壞的情況,如果負面反饋一邊倒,自身問題該認認,該重寫重寫,該修煉修煉。滄海遺珠的事有,但比中六合彩還難。

這個邏輯,和開店是一樣的。首先要想好做哪些人的生意,“既要又要”往往兩頭不到岸。店家用產品說話,顧客用腳投票。成功的品牌都是先解決用戶需求,再引領用戶需求,悅人悅己兩不誤。

至於自我感動,個人認爲要警惕。寫作兩大害,一爲自憐,二爲自嗨。對此,卡爾維諾是吐過槽的:“這些年我一直提醒自己一件事情,千萬不要自己感動自己。人難免天生有自憐的情緒,唯有時刻保持清醒,才能看清真正的價值在哪裡。”

總之,理性、冷靜;不玻璃心;多換位思考;多用產品經理或創業者思維;先活下來,再活出個性。

孤傲如王菲,當年香港出道,不得不改名“王靖雯”,也不得不唱些小情愛和上些尬綜藝。唱出來後,她才把這些踢開,改回本名,愛咋活咋活。她已無需迎合了,因爲她本身就是話題和潮流,或者說,“最大公約數”本數。

這個過程很值得細品,推導到寫作,我覺得可以做如下分解:

1、找到你的讀者;

2、多投稿,讓市場來檢驗;

3、從反饋中找到最大公約數;

4、持續擴大公約數;

5、最後,自己成爲公約數。

不同階段做不同的事。心態和過程匹配好了,才能少些焦慮,多些快樂。

創作不易,大事慢成,彆着急。

一點淺見,共勉。

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