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國樑3案列被告 東岸商場接管被告強盜、另2件涉圖利

基隆市長謝國樑目前有三案遭列被告,只有東岸商場接管被控強盜案列偵字案,其他兩件都還在他字案。本報資料照片

基隆市長謝國樑目前有三案遭列被告,第一起是東岸商場接管被告強盜案,已從他字案轉偵字案調查;第二起是電動車專案補助案,被控涉嫌圖利廠商,目前他字案偵辦;第三起是飛灰處理招標也被控涉嫌圖利廠商,該案仍分他字案偵辦中。基隆地檢署表示,目前三案都依法偵辦中。

謝國樑三案被列爲被告,第一起是東岸商場接管案,2月1日凌晨市府由交通處長等率員警到東岸廣場,在主富NET營運的商場在各出入口以機具切開門銷強行進入換銷,NET控告市長強盜、強制等罪嫌,地檢署先簽分他字案後,因所告對象特定且事實具體,已轉爲偵字案件偵辦。

市府表示,法院認定增建後的商場產權應屬市府,市府捍衛市民財產,依法行政,盼檢方公正調查。

第二起是謝國樑推出的電動車補助計劃,有光陽機車及中華汽車兩家廠商加入計劃提供三款電動車,3月有民衆向基隆地檢署提告,控市長涉嫌圖利特定廠商,目前仍籤分他字案偵辦。

市府說,市府開放各家業者爭取合作機會,並未特定單一廠商,且經外部專業委員會議審查,絕無圖利廠商問題。

第三起是議員鄭文婷針對飛灰處理招標提告市長涉嫌圖利廠商,認爲謝市長不與原先負責處理垃圾焚化灰渣的促參廠商續約,反而另外招標,由吉衛公司處理,將飛灰運到高雄,每公噸處理費比原先的費用高出近15倍,該案分他字案偵辦中。

市府說明,不續約原因包括原廠商永盛公司提出的續約條件,除要求市府用接近市價處理飛灰與底渣的同時,仍享有市府因BOO合作案所給予永盛公司相關稅收減免的優惠,違背促參法精神且對基隆市民不利,此外永盛BOO案並沒有依約成立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辦理營運績效評估,再加上促參法並無「展延」相關規定,市府無法和永盛續約,轉而依採購法進行公開招標,並無圖利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