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廟前停車爲病母誦經祈福 檢舉魔人狂拍5天檢舉11次

南投市王先生因母親開刀連續5天開車到宮廟爲母誦經祈福,未料母親出院後接獲11張罰單才知道車停廟口也違法。縣議員簡千翔提供

王先生就是將車停在宮廟前廣場空地(如圖示範)爲開刀母親誦經祈福,5天內遭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1次。民衆提供

南投市王先生因母親生病開刀,到宮廟早晚誦經爲母祈福,未料母親術後出院返家,發現自己5天被開11張罰單,無辜表示「根本不知廟前停車也違規」;警方證實是同1檢舉人檢舉,因確定違規所以開罰,當事人有疑義可依法向監理站申訴。

王先生上週到縣議員簡千翔服務處陳情指出,母親因住院開刀,有朋友建議他到中興新村聖德宮爲母親誦經祈福,所以他從12月5日起,每天上午7點和晚上6點,開車到聖德宮誦經1小時爲母祈福,並將車子以車尾向民宅,車頭朝外方式停在廟前廣場。

沒想到母親出院後,他竟一口氣接獲9張交通罰單,違規項目爲「交岔路口10公尺內違規停車、不依順向臨時停車」。他向警方詢問,發現都是同一人拍照

檢舉,而且5天下來共拍了11張檢舉照片,還有2張罰單還沒寄出。

對於孝子爲母到廟祈福遭開罰,縣議員簡千翔認爲「違規就是違規,但這樣的懲罰不符比例原則」。他認爲,這狀況如果是警方現場執法,絕對不會出現連續違規9次甚至11次的狀況,因警方逕行開單取締的罰單夾在車窗上,駕駛人馬上了解,「車子不能這樣停」,就不會有往下的違停。

簡千翔認爲,違停是應該被告發,但同一地點、同一個違停行爲,連開11張罰單,這種開單懲罰的作法已扭曲了違規取締的用意,要求警方全面檢討面對檢舉人連續舉發行爲,應及早告知違規人改善,避免類似狀況發生。

受理該案的中興警分局表示,該檢舉人在該處連續檢舉超過50件違停案,王姓民衆是其中1人,依規定警方對每件檢舉案件都要查辦,如確定違規就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交岔路口10公尺內臨時停車」罰600元、「不按順向臨時停車」罰300元;警方對王男處境雖同情與理解,但只能請其向監理站申訴,未來會與交通隊討論能否有更周全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