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荷包!彰化臺61線區間測速明起開罰 恢復僅3天173輛超速

彰化縣警察局建置臺61線區間測速起點北上177公里處,恢復運作4天,3月1日起將正式取締開罰。(警方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彰化縣警察局建置臺61線區間測速設備,2月25日恢復運作以來,3天就發現173輛超速違規。(警方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臺61線西濱快速道路彰化段的區間測速系統,2月25日恢復運作,並將於3月1日零時起正式取締開罰。(警方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別說沒提醒你!臺61線西濱快速道路彰化段的區間測速系統,2月25日恢復運作,並將於3月1日零時起正式取締開罰,根據彰化縣警局交通隊統計,截至28日上午8時,3天來就發現173輛超速,警方呼籲用路人遵守道路速限行駛,以免傷了荷包,又危及行車安全。

彰化縣警察局在臺61線北上177K至168.1K建置區間測速系統,2020年3月2日起至4月15日執法,短短1個半月共告發3627件超速違規,有效降低車禍事故發生率。

不料因設備廠商更換攝影機韌體,導致系統時間失準,出包後設備全面停用至今,警方主動撤銷所有罰單並提告獲廠商賠償144萬8千多元。

系統設備今年2月18日重新通過法定度量衡檢定及資安檢測,符合交通部標準,並公告恢復執法;彰化警方爲避免重蹈覆轍,主動要求廠商增加主機對時,如與主機校對時間不符,即不會開單舉發,另系統也會產出報表,再以人工檢視以杜絕錯誤發生。

交通隊組長汪振豪表示,爲改善設備計時偵錯功能,除原先系統主機與網路時間協定(NTP)連線同步功能外,並增設另一組獨立主機,對量測通行時間連續校時偵錯,再至後端進行人工稽覈,雙重確認,以確保違規資料正確性,防止錯誤舉發。

彰化縣警察局長吳坤旭表示,臺61線快速道路,超速違規比照高速公路罰則,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他強調取締處罰並非目的,而是希望藉此降低交通事故,確保駕駛人行車安全,呼籲大家遵循道路速限規定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