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少兒“飆車” 大人應當掌好“安全方向盤”

文/李軍

【小區少兒“飆車”,看似是孩子騎車,實則掌控“方向盤”的是大人。】

一少年載着朋友在小區騎行,途中撞倒老人致其不幸身亡,兩個孩子家長被判賠償80萬元。近期,茶陵縣人民法院審理的這起案件成爲熱點話題。在筆者看來,小區少兒“飆車”現象較爲普遍,爲有效防治此類悲劇發生,需從大人着手,築牢安全“防護網”。

小區少兒“飆車”,看似是孩子騎車,實則掌控“方向盤”的是大人。未成年人缺乏安全意識,在小區“飛車”追求一時暢快,往往不考慮安全風險及後果。因此,家長要替孩子把好“方向盤”,做好警示教育。若家長不在,小區物業人員應進行勸導,提示控制車速。孩子不會識別危險,大人也容易忽視危險,亟需提高從習以爲常的現象中察覺危險的能力。

回想所在小區,常有孩子騎行,扭扭車、滑板車、自行車等各式童車穿梭,孩子們歡笑着競速追趕,看似美好,實則隱患重重。比如,摔傷自己、衝撞他人、損壞設施等都是潛在隱患。

孩子們玩耍的環境,需大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共同創造。小區是公共空間,少兒在小區騎行玩耍是他們的權利。擔心孩子被魚刺卡而不給他們吃魚,並非成年人解決問題的好方式。去過遊樂場的人或許玩過“碰碰車”,車子碰來撞去,孩子們玩得不亦樂乎,背後不乏啓示。簡言之,就是劃好安全區域、家長陪同監護、標明注意事項並提供相關保障。

大人對小區少兒的騎行及其他玩耍需求,理念上應從多管向多服務轉變。設置更多青少年運動場地、小區舉辦寓教於樂的趣味騎行活動、家長陪伴孩子騎行並增強其安全意識等,都是可行方向。

從大人着手,聚合力破題,小區少兒“飆車”帶來的麻煩與危險方能大大減少。

編輯:青琪

二審:戴萍、唐劍華

三審:張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