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志玲」離婚劉至翰淡出演藝圈 轉行討債公司開直播罵人
林子瑄過去和劉至翰有過一段婚姻。(圖/中時資料照)
45歲女星林子瑄(前藝名:林芷萱、林子萱)因外型神似臺灣第一名模,而有小林志玲封號,她過去曾和劉至翰有過3年婚姻,生下一子後離婚,林子瑄也淡出螢光幕,近年她轉行當直播帶貨有成,上節目卻透露這行辛酸無人知,曾被顧客告上法院,還因爲有人訂貨沒付款,讓她只好開直播罵人。
林子瑄最近上《單身行不行》,笑說自己做直播做好幾年,做到後期已經有職業倦怠,笑說像是跳槽當討債公司,原因是他們這行通常是客人喊加一,自己就會從國外幫忙帶貨回來,有次有個客人要貨到付款,結果貨到了竟然拒收,林子瑄拜託小幫手打電話去問,三催四請對方就是不肯把款項付清,林子瑄後來忍無可忍,於是在直播中罵人,更坦言什麼人都有,有人稱家裡有人過世、有人稱腿斷了,讓她好奇現在明明手機上就可以轉帳,爲何受傷不能付款。
林子瑄更說,做直播做到最傷心的是被告,她某次賣一件羽絨背心坦言是自己有錯在先說錯成分,有位客人反應後她也第一時間做處理,表示願意退款,對方竟獅子大開口要求精神賠償,鬧上法院後更獅子大開口要求9萬多元臺幣賠償,在法院外還請來類似兄弟的路人站場,但還好法官明理,她被控告詐欺罪,最後不了了之不起訴。
至於還想要談戀愛嗎?林子瑄歷經兩段婚姻後坦言對愛情已經沒有什麼幻想,笑說戀愛有SOP,第一階段叫口香糖期,又甜又黏;接着是雞尾酒時期,前面很甘甜後面很苦澀;第三階段是飛航模式期,就是人可能是開機,但永遠接受不到另一半的訊息,她後來分析自己個性,發現好像不適合歷經戀愛最後的時期,保鮮期只有半年,後來就會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不如索性不談戀愛還比較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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