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車租賃業防疫 16家不合格

消保處5月稽查全國25家小客車租賃業防疫措施結果有16家業者不合格。圖爲業者入境旅客消毒。(本報資料照片

因應新冠防疫需求,行政院消保處5月會同相關單位,針對全國25家小客車租賃業者,稽查是否有落實防疫措施。消保處昨公佈稽查結果,有16家業者不合格,包括門市現場髒亂且無清潔紀錄表、無法確認車輛出租前後是否清潔消毒、代僱駕駛未提醒乘客口罩等,違規態樣以車輛防疫佔大宗,經交通部公路總局複查後,均已改善完畢。

防疫期間,小客車租賃業者是否落實防疫措施,與乘客健康安全息息相關,消保處於5月中、下旬,會同公路總局及新北市臺中市高雄市花蓮縣澎湖縣等5縣市消保官,依照公路總局公佈的「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汽車運輸業防疫措施」,針對轄區25家小客車租賃業者稽查。

消保處昨公佈稽查結果,門市防疫稽查項目有門市內備妥手部消毒液消費者使用、每日營業前即結束後均消毒一次等,其中有4家不合格,違規樣態爲門市髒亂,無法辨識是否每天有進行消毒,且無清潔紀錄表可供查閱。

車輛防疫稽查項目有租賃車輛出租趟次清潔消毒紀錄、車內備妥消毒液供消費者使用等,有16家不合格,違規項目爲無法確定車輛出租前或收租後是否有進行清潔、車內未提供消毒水、無車輛清潔紀錄表可供查閱。

代僱駕駛稽查項目包括,建議乘客乘車時配戴口罩、代僱駕駛每日值勤前應戴口罩、量體溫,並於每日執勤前填寫體溫紀錄表,有4家業者不合格,態樣爲未提醒消費者乘車時配載口罩、代僱駕駛並無測量體溫等。

消保處表示,已促請公路總局持續督促所有小客車租賃業者落實防疫措施,建議消費者選擇門市現場環境及車輛內外均已清潔消毒、代僱駕駛配載口罩以及有各項清潔紀錄表可查閱的業者消費,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