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選訓制度遭忽視!宜蘭教師工會控訴教育處包庇

宜蘭縣教師工會今天批評縣府遲未成立校長事件審議委員會,認爲是行政怠惰,形同包庇不適任校長,但縣府教育處迴應,已籌組中,並無行政怠惰。(本報資料照片)

宜蘭縣教育處23日在議會工作報告,但宜蘭縣教師工會批評,教育處的工作報告不提校長選訓制度,「校長事件審議會」還沒成立,名列全臺後段班,形同包庇不適任校長,教育處強調,正籌組審議會,預計11月初籌組完成,並無行政怠惰。

宜蘭縣教師工會指出,校長遴選作業是教育處每年3至7月的例行工作,但教育處的工作報告卻沒有今年校長遴選的隻字片語,也未對校長甄選及儲訓問題提出對策。

教師工會指出,教育部在今年5月頒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縣府依規定要成立校長事件審議會專責處理,但經過5個月,宜蘭縣的校長事件審議會完全是靜悄悄,令人懷疑縣府對不適任校長的認定與汰除,依舊漫不經心?

教師工會表示,目前已知有15縣市成立校長事件審議會,還沒成立的宜蘭縣名列後段班,消極因應校長事件處理機制,這樣的行政怠惰無疑形同包庇不適任校長。

縣府教育處解釋,縣府依照教育部今年10月函文提供的處理流程辦理,公文並未提到籌組的時限;縣府正籌組校長事件審議會,委員成員11人,已請相關團體10月底前推薦代表,預計11月初完成籌組,並無外界所稱行政怠惰情形。

教育處強調,如接獲校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也會依法審議,覈實調查,勿枉勿縱。對於工會建議將縣立高中校長不適任處理機制納入準用,教育處迴應,高中是否納入會與中央再研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