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洩露性平案個資僅申誡1支 桃園教育局被監委糾正

桃園市中壢某國小校長開會時泄露涉性平案學生個資,衍生該生被鄰居非議、房東要求全家搬離及嚴重校安問題,事後僅被記申誡1支,監委今糾正教育局,要求重新議處。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桃園市中壢某國小張姓校長爲澄清自己處理學生性平事件未吃案,去年11月在教師週會公開說明案情,害該生身分曝光遭鄰居非議及房東要求搬家,更衍生該生情緒不滿逃家及自傷,甚至2度持尖銳物衝到校長室理論,衍生嚴重校安問題;桃園市教育局事後對張記1支申誡,但監察院今糾正教育局處置不符比例原則,要求重新檢討。

監委葉大華和王幼玲調查指出,張姓校長爲澄清新聞報導某候選人選舉造勢場合遭民衆檢舉他吃案,去年11月29日在全校教師週會泄漏足以辨識校園性別事件當事人身分與案情,導致涉案學生身分外流,使該生遭社區鄰居非議,也被房東要求全家搬離。後來,該生不滿張的處理方式,今年1月二度持尖銳物衝進校長室,過程中還打破校長室玻璃,造成校園不安與紛擾。

據查,該生前後2次衝校長室所持尖銳物分別爲鐵錘和菜刀,已嚴重影響校園安全。

監委認爲,教育局早在去年12月就收到民衆陳情相關案件,卻未掌握與評估涉案學生訴求,也輕忽張與該生家長時有糾紛,導致該生有逃家、自傷等情。教育局未依少年偏差行爲預防及輔導辦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輔導實施辦法啓動預防輔導機制,導致該生後續遭裁定收容,此部分顯有違失。

另外,張姓校長的行爲導致涉案學生及家屬被社會排擠,負面衝擊影響甚大,但行政懲處僅申誡1次,不符比例原則,因此建請教育局參照新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重新檢討議處張。

桃園市教育局表示,教育局去年12月1日接獲陳情即展開調查,除了記申誡1支,也有依性平法開罰校長3萬5千元,後續會依監察院建議重新議處。至於涉案學生的輔導,教育局有立專案輔導,提供多元課程、諮商費等資源協助,後續也會定期追蹤狀況,協助穩定該生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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