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製藥被證監會立案投資者索賠已啓動,慧辰股份索賠案持續推進

2024年9月30日,香雪製藥(300147)公告,公司及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永輝於2024年9月30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會立案字0062024028號、編號:證監會立案字0062024029號)。公司及王永輝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證券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王永輝立案。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提示,暫定在2024年10月1日之前買入香雪製藥股票,並且在2024年10月1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已可準備發起索賠,建議投資者保持對調查進展的關注。

除了香雪製藥投資者索賠案已啓動,慧辰股份(688500)投資者索賠案也還在持續推進。許峰律師代理的慧辰股份投資者索賠案已獲上海金融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開庭安排。律師團隊同步還在繼續推進後續案件的立案工作,還在繼續接受其他投資者的索賠委託。

2023年12月22日晚,慧辰股份公告收到證監會北京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慧辰股份違法事實如下:

2017年6月,慧辰股份收購信唐普華48%的股權,信唐普華成爲慧辰股份參股的公司。2020年12月,慧辰股份進一步收購信唐普華22%的股權,信唐普華成爲慧辰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信唐普華通過虛構與第三方業務、簽訂無商業實質的銷售合同、提前確認項目收入的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導致慧辰股份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北京慧辰資道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以及首發上市後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認爲,綜合以上違法事實,在2023年4月28日之前買入慧辰股份股票,並且在2023年4月28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目前還可發起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