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天借膽!警盤查竟亮假槍威嚇 囂張下場出爐

陳姓男駕駛在潭子區環中東路與福貴路口,見到警車竟開窗亮出空氣槍做出「開槍」的動作,員警察覺立即攔查逮捕陳男。(臺中市警察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保大員警今年5月間在潭子區發現1自小客車違規,員警按喇叭欲盤查,小客車陳姓男駕駛竟開窗亮出1把手槍,對警車揮了幾下,大膽行徑挑戰警方公權力,陳男隨即遭攔下後稱持的是空氣槍,經鑑驗結果發現,雖該槍枝無殺傷力,但陳被依恐嚇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亮假槍案件發生在潭子區環中東路與福貴路口,當時謝姓員警駕駛偵防車巡邏,見30歲陳男的車違規,便聲按了喇叭警示,沒想到在停等紅燈時,陳男竟開窗還比着着偵防車做出「開槍」的動作,員警察覺立即攔查逮捕陳男。

警方指出,在陳男車上查獲「仿貝瑞塔手槍」、彈匣、瓦斯CO2鋼瓶、BB彈等物,經鑑驗結果發現,該槍雖沒有殺傷力,但警方將陳男依涉犯恐嚇、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罪嫌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案經臺中地方法院審酌,依恐嚇罪判處陳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隊表示,民衆因細故持仿造槍支恐嚇往來公衆,致生危害於公安,實不可取,警方絕不容許坐視不法行爲挑戰公權力,務必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