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兩名英籍非常任法官辭職 李家超表遺憾

香港終審法院兩名英籍非常任法官辭職,李家超遺憾。圖爲岑耀信(左)、郝廉思(右)(香港終審法院網站截圖)

香港官方7日發表聲明確認,兩名來自英國的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岑耀信、郝廉思向行政長官李家超請辭。李家超和終院首席法官、律政司司長均對此表示遺憾。

根據香港終院網站的資料,岑耀信曾經擔任英國最高法院法官至2018年,第二年加入香港終審法院。郝廉思2011年出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同時任英國最高法院額外法官。

據指出,兩人辭任後,香港終院有4位本地非常任法官和8位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去年和今年5月分別有兩位海外非常任法官獲任命。香港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強調,香港將繼續任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合適人選出任非常任法官。

星島網報導,目前仍在任的香港終院英籍非常任法官包括賀輔明 、廖柏嘉及範理申,他們目前都不在英國擔任法官。

行政長官李家超7日發表聲明稱,他對二人請辭表示遺憾。

李家超稱:「爲填補當時國家安全法律幾乎真空的漏洞,中央頒佈實施《香港國安法》,特區也完成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制定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同時保障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權和自由,《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在條文中訂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和自由,繼續依法受到保護。」

李家超指,「香港的政治制度,自香港迴歸日起,按《基本法》有完整的制度安排。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的制度和權力,在《基本法》明確列明;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權自由亦在《基本法》明確列明,包括《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所規定的人權和自由。這些制度由《基本法》頒令實施至今天,沒有改變,將來亦不會改變。」

李家超說:「香港已由亂到治,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權和自由沒有任何改變,法院獨立公平審判案件不受干預沒有任何改變,唯一不同的,是國家安全已得到更有效保障,香港的安全和穩定得到更有效保障,市民安居樂業得到更有效保障。」

香港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7日同樣發表聲明稱,根據香港《基本法》,香港終審權由終審法院行使。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自香港終審法院於1997年成立以來,海外非常任法官一直擔當重要角色,參與了絕大部分實質上訴案件的審訊。「多年以來,包括郝廉思和岑耀信在內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對終審法院的工作貢獻良多,香港司法機構對此表示謝意。」

張舉能重申,司法機構致力維護香港的法治,以及受《基本法》保障的獨立司法制度。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會繼續緊守司法誓言,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嚴格根據法律原則,維持司法公義。

張舉能還強調,他完全有信心,終審法院會繼續全面履行作爲香港最高上訴法院的憲制角色,不會因其法院人員變動而影響運作。

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7日表示,律政司司長作爲公衆利益和妥善執行司法工作的守護者,一直竭力維護香港的法治,確保法院在行使獨立司法權時不受干涉,事實上亦確實如此。

「對於兩名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請辭,律政司感到十分遺憾和可惜,並感謝他們過去的貢獻。」林定國說,但無論如何,這一事件絕不會動搖或減損律政司堅持維護法治,包括法院獨立司法權的決心和信心。市民大衆以及關心香港的朋友應該對香港法院所有繼續盡忠職守、無畏無懼履行責任的本地及海外法官和司法人員表示感激,並給予全力支持和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