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給錢再發救護車 病患枉死

人民網報導,湘鄉市衛生局副局長曾偉今日表示,從目前調查情況看,家屬舉報情況部分屬實,一是湘鄉市人民醫院120急救中心確曾要求先交錢再發車,但是並沒有耽誤1個多小時,只延誤了20多分鐘;二是湘鄉市距長沙市有100多公里,湘鄉市人民醫院120急救中心收取800元救護車車費「不符合規定」,比正常標準偏高。

對此,湘鄉市衛生局作出一系列處理決定:取消湘鄉市人民醫院2013年度績效考覈一類單位的評選資格;對該院院長、分管副院長批評教育;責令整改,對值班的急救中心工作人員等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理。此外,湘鄉市衛生局還制定了急危重症病人接診、轉診的相關規定,要求全市醫療機構不得因費用問題拒絕急救服務,且必須嚴格按規收費。

湘鄉市人民醫院負責人也表示,該院將優化服務流程,各科室應就病人病情與120工作人員溝通,作出是否緊急救治的建議。經協商,醫院已補償患兒家屬人民幣9,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