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辯未拋繼承 怕坐實謀財害命

臺中5億賴姓高中生案去年5月與夏男登記同婚後墜樓身亡,全案在刑事的僞造文書罪部分,一審判夏1年6月,夏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8日開準備程序庭,夏(左)當庭哽咽辯稱,他也是受害者。(陳淑芬攝)

臺中5億賴姓高中生去年5月間與夏姓男子登記同婚後墜樓身亡,賴母控告夏謀財害命。全案殺人罪部分,中檢續行偵辦中;僞造文書一審判刑1年6月,夏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8日首度開庭。夏當庭激動哽咽地說,他也是受害者,沒拋棄繼承是怕被坐實謀財害命;希望司法還他清白,如果賴沒死,婚後生活事實就可證明他們有結婚真意。

賴生繼承實爲「生父」的阿公共30多筆房產,身價驚人,並由夏姓父子協助處理房產,阿公去年4月底過世,原定5月4日入塔,但夏、賴當天卻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同婚,賴2小時後墜樓身亡。

全案殺人罪部分,檢方以罪證不足不予起訴,經家屬提起再議,目前中檢續行偵辦;僞造文書罪部分,一審今年6月間判處1年6月,夏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昨天下午3時首度開庭,法官許冰芬提示原審卷內採證及供述等證據,夏當庭激動哽咽,法官還提醒平靜一點。

「沒做的事,我不能承認、證明。」夏說,希望司法還他清白,他與賴生結婚,沒想過感情基礎及交往等事,結婚就是2個人一起過日子,他失去名譽,「難道不是被害人嗎?」並質問「整個事情是誰得利?」

夏說,目前已逾拋棄繼承財產時間,他第一時間不能拋棄繼承,因爲怕坐實被指控的謀財害命,不過,沒有主動拋棄繼承財產,並不代表他要繼承財產。

夏談起與賴在夏家共乘電梯畫面,當庭激動哽咽地說,當時2人面帶笑容,他無法預知會發生憾事,如果賴沒死的話,婚後生活的事實就可證明2人有結婚真意。

夏指稱,因賴死亡引發外界惡意、扭曲的眼光,證人不免隱藏抱不平及認定賴是被害人角度而影響證詞,不能代表賴本人的意見。

「話不能這樣講!」法官提醒夏,他是地政士助理,有基本法律認知,也有委任律師,法官須依法審理,並諭知下次於11月21日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