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籍通緝犯被驅離遭法院認有瑕疵 移民署:依法驅逐禁止再入境

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在義大利涉嫌汽車租賃詐騙案,詐騙約十億臺幣遭國際刑警組織發佈通緝,他在案發潛逃國外,2019年依親來臺、2021年取得臺灣居留證,還在臺灣開設餐廳與公司,日前他身爲國際通緝犯一事曝光,移民署祭強制驅逐處分,他卻提審,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認爲,移民署執行程序有瑕疵,裁定釋放奧納德。

不過法院雖裁定釋放奧納德,但奧納德已經在移民署人員陪同與催促下,今天凌晨零時許,已經搭上往新加坡的班機。移民署迴應,依法強制驅逐西班牙國際詐騙犯,是要維護國家安全。

對於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移民署一度錯愕,因在強制驅離過程中,移民署已經針對法律問題進行考量,儘管法院認爲驅離過程有瑕疵,但移民署人員有通譯,向奧納德說明。

移民署傍晚指出,移民署針對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對象西班牙籍奧納德一案,表示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6條第4項規定,18日召開強制驅逐出國審查會,經與會專家學者討論後,認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依同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及36條規定,決議將奧男強制驅逐出國。

移民署說,奧納德已遭我國列爲禁止入國管制對象,如果他再搭機來臺,將依移民法禁止入境。

移民署強調,打詐是世界各國共識與重要政策,臺灣並非跨國犯罪及通緝犯的天堂與避風港,移民署依移民法及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執行相關作業,以維護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

移民署表示,國際通緝犯奧納德,已被我國列爲禁止入國管制對象。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