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跟愛的差別!當你只在意「這件事」時就是愛了
▲喜歡跟愛哪裡不一樣?可以用「這件事」辨別。(示意圖/CFP)
文/若終究沒有永遠,每個有你的瞬間都是多一點
記得張愛玲曾說:「若只是喜歡,又何必誇張成愛。」
是啊,若只是喜歡,又何必要誇張成愛呢?
或許今天,你遇見一個有好感的人,在相處的過程中,你慢慢加註了期待,漸漸地你越來越在意,你的情緒開始隨着他的一舉一動而起伏。
最後你發覺他變得冷漠,你們斷了聯絡,你覺得好像全身的力氣被抽乾,像是失戀一樣難受。
可是你記得嗎?只是有好感,只是喜歡。
愛是由喜歡堆疊而成的產物。我常想,在成爲愛之前,能不能讓喜歡只是喜歡?有你很好,沒有你也沒關係的那種喜歡。
很多時候,我們習慣把感覺放大,把好感放大,然後把難受也跟着放大了。
我們口中嚷嚷着愛,但回過頭來問問自己:你們才相處了多少時間,你懂得他多少,又願意爲他付出多少?
愛有愛的難得,有愛的珍貴;喜歡有喜歡的自在,有喜歡的單純。而在珍貴之前,其實我們該做的,就只是好好享受單純。
我們必定會憧憬愛的熱烈,卻忘了在最初的怦然心動之後,該要有的包容,可能得承受的摩擦,甚至是責任。
或許是過於期待,讓我們在自己都沒有發覺的期間,把許多事情與感受都撐得太大了。把喜歡,都誇張成了愛。
承認只是喜歡沒有什麼不好;說愛,也不見得比較偉大。刻意誇張,卻忘了有些難得,是因爲自然而然。
喜歡和愛不是誰隨意說了算,而是對於彼此之間承諾的約定,願意去承擔。那究竟什麼是愛呢?或許是,當我們都不再執著於其中的差別,只在意對方的感受時,那就是愛。
★本文經採實文化授權,摘自《若終究沒有永遠,每個有你的瞬間都是多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