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加保1萬紓困 民衆只需帶身分證與籤切結書
「無加保工作者」排富發放1萬元紓困現金6日起受理申請,昨日一大早各地區公所就出現排隊申請人潮,由於手續繁複,引發民怨,衛福部今日宣佈,民衆只需攜帶身分證與籤切結書,其他證明文件包括全戶人口存摺、未具有其他社會保險、未領取其他政府紓困補助證明等可以免附,由政府查詢即可。
行政院4日宣佈加碼紓困方案,針對舉廣告牌、賣玉蘭花、流動攤販、個人接案的無保工作者,放寬急難救助標準並排富,凡是收入介於基本生活費1.5倍到2倍者,發放1萬元補助。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楊錦青表示,申請補助時,若是無法證明工作受到疫情影響,可以籤切結書。
新北市長侯友宜說,對於無保工作者加碼紓困1萬元,各區公所從寬認定,行政責任他來扛。對此,衛福部次長蘇麗瓊表示,後續責任部分,中央地方是一體的,不會把壓力放在第一線承辦人身上,這中央政府可以承諾。政委龔明鑫也說,大家是一體共同承擔,沒有說誰負責誰就可以拍胸脯,是大家共同承擔,中央一定全力支持把此事做好。
對於民衆簽署工作受疫情影響切結書,若不實涉及的法律責任,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長楊錦青說,如果不屬實,或沒講清楚,會涉及各種民事或刑事責任,除了追繳回救助金,讓公務員做不實登載,也有相關法律責任。
龔明鑫補充說,如果不是故意的,只是疏漏,例如忘記帶一本存摺,不會有法律責任。重點在有沒有故意隱匿,像是申請人的基本生活費實際上有二倍以上,不能申請補助,卻隱匿變成二倍以下來申請,那就要還錢,「沒有那麼嚴重,說要什麼法辦,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