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讀!股價異動按交易所規則披露,市值管理指引不作單獨要求

每經AI快訊,證監會“市值管理指引”正式版相較意見稿刪去“依規發佈股價異動公告”的要求,引發市場高度關注,並出現部分“異動不用披露了”“遊資重大利好”“利好妖股”等誤讀觀點。記者向監管求證獲悉,證券交易所對股價偏離構成異常波動有明確的量化披露標準,對所有原因造成的股價異動均適用,“市值管理指引”無需單獨再做披露規定,相關內容刪除既是避免實操過程中的誤解,也是避免規則重複。據記者瞭解,該內容意在鼓勵上市公司董事會在公司股價偏離公司價值時,積極採取措施,並非僅限於依照規定發佈股價異動公告。(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