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悶死中風妻 律師、檢方求減刑

蔡姓老翁(前)忍痛悶死中風臥牀30多年的妻子,連檢察官都認爲是起人倫悲劇。(蔣永佑攝)

70歲蔡姓老翁照顧中風臥牀的妻子長達30多年,2年前不忍病妻再受病痛折磨,在醫院病房用塑膠袋悶死妻子後,哭着告訴護理師「我太太解脫了」,被依殺人罪起訴。臺北地院29日審理時,蔡翁的律師強調精神鑑定報告無法反映蔡的精神痛苦程度,希望爭取減刑;而檢察官也認爲本案是件人倫悲劇,提醒律師可聲請傳喚當時2名護理師作證,釐清蔡是否符合自首減刑要件。

蔡翁昨由兒子陪同出庭,兒子在法庭上全程聆聽,對於老父殺母行逕並無怨懟。蔡翁律師陳述蔡過去30年照顧病妻的辛苦,蔡翁對自己殺妻行爲沒有半句辯駁,卻已紅了眼眶。

檢方調查,蔡妻30多年前便中風長期臥病在牀,由蔡翁和外籍看護輪流照顧。2020年9月5日,蔡妻因病情加重住進臺北長庚醫院,蔡男不忍妻子長年遭病痛折磨,一時心力交瘁,隨手拿起塑膠袋悶死妻子,哭着跑去護理站告訴護理師:「我太太解脫了!」醫護聞言馬上對蔡妻急救,5天后仍因腦部缺氧、肺炎等多重併發症回天乏術。

蔡翁律師指出,蔡妻30年來中風7次,案發前蔡男已須長期靠安眠藥才能入睡,且有中度自殺可能,可傳喚當時照顧蔡妻的外籍看護作證,但先前醫院對蔡的鑑定報告,並沒有反映出蔡高度情感痛苦的狀況,檢察官不能因蔡照顧妻子忙到沒時間就醫,沒有精神科就診紀錄,就不以《刑法》精神障礙相關規定減刑。

公訴檢察官直言,這是起人倫悲劇,檢方對於被告有利、不利事項都應注意,因此提醒蔡翁律師,除了精神狀況導致責任能力減損,也應研究蔡翁當初主動告知護理師悶死愛妻,是否符合自首要件,並考慮要不要傳喚當時的2名護理師到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