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追債在她家車上裝GPS 男子錢沒討成反觸法
家住新竹縣竹北市的劉姓男子與桃園市童姓女子有金錢糾紛,但欠債的童女卻置之不理,劉男爲掌握她的行蹤和她的上班地點,在童女的黃姓丈夫的轎車上裝置GPS定位追蹤器,之後被黃男發現報警,桃園地檢署偵結,將劉男依妨害秘密案件起訴,由於他坦承不諱,檢方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起訴指出,劉男與黃男的童姓妻子有債務糾紛,劉爲了追討債務,2022年間在桃園市觀音區中興路的觀音海水浴場發現她家的車,於是將GPS定位追蹤器藏放在黃男的後車廂底盤下,以此方式記錄車輛行蹤。
黃男於2022年12月21日欲維修車輛檢查時,赫然在後車廂底盤發現一個小「黑方塊」,拔下查看才驚覺遭人裝設GPS定位追蹤系統,趕緊委託律師向桃園市警大園分局提出教唆妨害秘密罪嫌。
檢警偵查時,劉男對於自己在黃男車上裝設GPS一事均坦承不諱,檢察官認爲,劉是自己裝設定位追蹤器,並未委託他人,應爲正犯,而非黃男所提的教唆犯,因此以刑法的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罪嫌起訴。
近年GPS定位追蹤器的體積愈做愈小,電池續航力可達近2個月,配合超強力磁鐵,隱密性更好。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竹縣劉姓男子爲了追債,在對方丈夫後車廂底盤裝GPS,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妨害秘密罪起訴。示意圖非本案。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