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喊冤被騙 大幸福:我賣什麼油,他們都知道

魏應充罪刑重大,被檢方求處30年有期徒刑。(圖/東森新聞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新制油前董事長魏應充30日遭彰化縣地檢署依違反《食安法》、《詐欺罪》起訴,並具體求刑30年。檢方爲了採集事證臺北嘉義臺南高雄等4個地檢署,分別前往彰化看所守,接連以「馬拉松方式問訊魏應充等人,但無論檢方拿出多少事證,魏應充皆堅持,自己「被騙了」。

根據《聯合報》報導,29日上午,北、嘉、南、雄四地檢方集結彰化看守所訊問頂新集團總裁魏應充、前總經理常梅峰現任總經理陳茂嘉,以及正義代理董事長何育仁、採購副課長鬍金忞、鑫好負責人吳容合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等直至傍晚。

這6人中,只有楊承認,自己12年前經商失敗後,便轉往越南打聽廢食用油市場,而後更與四家公司負責人打成交易,並說「他們都知道我賣的是什麼油」。

相較於楊振益全盤供出,頂新、正義及鑫好應訊人員,在過程中不僅否認參與不法,還口口聲聲說自己「被騙了」,魏應充更辯稱自己只負責決策,不過問採購流程細節。檢方偵訊後以魏應充惡行重大,且犯案後毫無悔意,還把責任推給下屬,向法官求處30年的有期徒刑;頂新前任總經理常梅峰、現任總經理陳嘉茂與越南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則分別被求處25年、18年、及18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