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藥案假消息 賴清德、戴瑋姍涉違反《社維法》 法官這樣判

喂藥案假消息,賴清德涉違反《社維法》法官裁定不罰(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幼兒園「喂藥案」引發軒然大波,但隨着幼童毛髮送驗未檢出藥物反應,證明是假訊息後,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及競辦發言人戴瑋姍遭臺北市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臺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後,裁定2人不罰。可抗告。

法官認爲,根據賴清德提出其另於公開發言時之逐字演說內容,其表述方式亦與戴瑋姍不相同,且亦無提及任何該今年4月27日送驗報告之結果或相關意見,則縱然衆所皆知賴清德具有醫學背景、戴瑋姍又身兼賴的競選總統團隊發言人,但無從認爲兩者間與文章中對該送驗報告錯誤解讀有何干系。

法官指出,戴女公開刊發文章,尚無可認有散佈謠言之故意、其目的亦非在藉此擾亂公共安寧及秩序,是以賴清德也無憑空捏造之散佈謠言行爲,亦無影響公共安寧情事,且文章內不實訊息,其內容亦無足使見聞者因而產生畏懼或恐慌等集體負面心理。

法官表示,當時我國政府及新聞媒體或民衆,均認爲此係我國重大兒童身心健康、幼教環境之社會議題,多所不同之意見提出及評論,是本件亦無可認係爭文章之發佈即有因此導致影響公共安寧情事可言,賴及戴的行爲與《社會秩序維護法》不符,也無其他證據足以證明有移送機關所指之行爲,裁定不罰。

臺北市中正一警分局移送,賴及戴分別是現任副總統及新北市議員,又但戴女在今年6月14日,於其臉書粉絲專頁發表文章內容爲:「#國民黨不要轉移焦點,喂藥案侯友宜就是行政怠惰,有包庇之嫌!...」、且設定狀態爲地球公開之文章(下稱係爭文章),經臉書屏蔽爲「不實資訊、已經過獨立查證機構審查」。

經告發人呂家愷至派出所報案告發,且戴的臉書文章訊息,經臺灣事實查覈中心認定爲不實資訊,文章已造成民衆對幼教機構之信任崩潰,持續性之新聞媒體及相關政論節目之渲染,已嚴重造成大衆恐慌,造成人心惶惶,影響公共安寧情節重大,警方將2人依違反社維法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