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京7人不約而同捐民衆黨30萬  鄭運鵬分析原因:柯文哲自作聰明

▲前臺北市長、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案,檢廉27日傳喚10名被告、6名證人,共16人應訊。網紅「四叉貓」爆料,約談名單中8位曾捐款30萬政治獻金給民衆黨,更有7人與威京集團相關。對此,前立委鄭運鵬今(29日)分析,這些幹部不約而同贊助民衆黨,不可能是自發性行爲,應該是背後有指揮系統,30萬隻是法律報稅上限,金額不止如此,檢察官應該查得出來,柯文哲若知情,大概是以民衆黨沒錢爲名義,自作聰明地請他們捐給政黨,這樣就不算貪污。

鄭運鵬以「分析京華城集團(威京)捐給民衆黨的道理」爲題發文,他表示,首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本身曾經是國民黨的中常委,不是民衆黨支持者,爲了京華城翻身,必須攀附柯文哲市長,這是合理的商業選擇,但不是政治選擇。

鄭運鵬表示,沈慶京在集團內的人事安排,用了不少文官退休人士,臺灣到目前能做到高階文官退休的人,當年大多加入過國民黨,這是時代因素,所以這些人也不可能是民衆黨支持者,待過臺北市政府的高階文官,大部分也不喜歡柯文哲。

鄭運鵬指出,在京華城相關會議前後,這些幹部不約而同、甚至金額相同來贊助民衆黨,不可能是時間剛剛好的自發性行爲,甚至也不會是自己口袋拿錢出來,應該是背後有個指揮系統。

鄭運鵬再指,如果有個指揮系統,那麼30萬的金額只是法律能夠報稅的上限,他判斷金額不止如此,那段時間應該有透過親朋好友們的名義贊助,當作是指揮系統給人頭們的順水人情,讓他們用來抵稅,檢察官應該查得出來。

鄭運鵬認爲,這些人爲什麼是贊助民衆黨,而不是直接給柯文哲?他判斷如果柯文哲知情,大概是以民衆黨沒錢爲名義,也自作聰明地請他們捐給政黨(不是個人),這樣就不算貪污。

而且,柯文哲再從民衆黨透過木可公司搬回來就好,如果柯文哲不知情,那捐給民衆黨幹嘛?不知情是說不過去的。

最後,鄭運鵬強調,柯文哲雖然沒出過社會,只是自以爲很聰明,但是媒體人和司法體系也不會比較笨。

★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爲無罪

▼前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圖/翻攝自Facebook/鄭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