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解密洩密案…創辦人亞桑傑遭美通緝 英法院:1前提下才允引渡
針對美國向英國要求引渡維基解密創辦人亞桑傑(Julian Assange),英國倫敦高等法院今天裁定,美國必須提出更多保證,因此亞桑傑不會馬上被引渡。 美聯社
針對美國向英國要求引渡維基解密創辦人亞桑傑(Julian Assange),英國倫敦高等法院今天裁定,美國必須提出更多保證,因此亞桑傑不會馬上被引渡。
2010年維基解密(WikiLeaks)高調釋出50萬份包括軍事紀錄和外交電報的機密檔案後,現年52歲的亞桑傑因18項控罪遭美通緝。他面臨的指控中有17項皆違反「間諜法」(Espionage Act)。
今年2月,他的律師團隊針對英國先前批准亞桑傑引渡美國的決定,尋求允許提出上訴。律師團隊主張美方是基於政治動機而起訴亞桑傑。
兩名資深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亞桑傑的確有可能基於多種理由,成功上訴以反對引渡。
倫敦高等法院曾給美國當局機會,就亞桑傑是否可援引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以及他是否會被判處死刑等問題,提出「令人滿意的保證」。
美國當局若未提供上述保證,亞桑傑將獲准提出上訴。倫敦高等法院預訂在5月20日舉行進一步聽審。
美國方面主張,維基解密的泄密之舉危及美國探員的生命,因此他的罪行沒有任何藉口。
亞桑傑的支持者則讚揚他是「反體制英雄」,身爲記者的他因揭露美國不法行爲和所謂的戰爭罪而遭迫害。
美國當局指出,亞桑傑之所以被起訴,是因爲他「無差別、蓄意」公佈消息來源的姓名,無涉其政治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