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安申報將開罰 檢追人爲疏失
聯華食品彰化廠發生大火,內部作業區堆放相當多物品。(民衆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聯華食品彰化廠大火釀災,彰化地檢署檢察官25日進入廠房勘驗,並訊問廠長及員工,釐清起火原因及是否有延遲報案等疏失。彰化縣政府表示,工廠勞檢均合格,去年有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並未申報,將開出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彰檢表示,大火發生後,即指派檢察官鄭文正前往現場調查,其中死亡的4名國人已相驗完畢,其餘3名菲籍移工待取得家屬同意書後,會盡快相驗,以查明真相,並追究相關責任。
據瞭解,送醫搶救不治的7名員工中,被救出時多已失去生命跡象,鼻孔嚴重燻黑,且疑似吸入過多濃煙致死。據逃出員工表示,廠區內地板溼滑,加上大量濃煙影響視線,確實逃生不易。
有員工私下表示,火警剛發生時,現場警鈴大作,當時2樓員工試圖滅火,但沒有用,纔打119報案,但4樓15名員工還在生產線繼續忙碌,等濃煙上來時,4樓空間也沒有能躲藏的地方,只能往牆邊的冷藏庫移動;因此廠方是否延誤報案?將是檢警調查重點。
至於廠商過去有無違規紀錄?彰化縣政府表示,該工廠過去勞檢均無疏失,7名罹難勞工也都有投保勞保和災保;公安消防安檢均合格,包括去年消防安全設備檢查、防火管理、自衛消防編組演練等,唯獨沒有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將依《建築法》開出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的裁處書,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針對大火案有無人爲疏失,勞動部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主任李文進則表示,還在調查瞭解中,要等消防單位完成火災鑑定才能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