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剛前副董周守訓、人權律師童文薰被控退股收回扣 北檢不起訴

威剛科技前副董事長周守訓,遭調查局控任內引介電動機車及香菸濾嘴等相關技術給威剛,收取由人權律師童文薰支付的美金145萬元退股金及回扣,兩人涉犯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背信罪。臺北地檢署6日偵結,因合約鑑價程序正常,罪嫌不足,周、童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發明家徐啓學爲長居美國矽谷,擁有發熱纖維布、電動機車、香菸濾嘴、盤型馬達及助聽器等相關技術。2013年間徐回臺在招商引資說明會結識董文薰,雙方合作,由童設立境外控股公司「APOLLO」及旗下4間境外子公司,由童擔任代表人、徐擔任技術研發人員,5間公司分別經營發熱纖維布等業務。

檢方指出,周守訓於2015年間透過妻子認識童文薰,周認爲發熱纖維布具未來市場發展性,同年1月29日匯款美金50萬元給APOLLO公司,成爲股東。不過,周發覺APOLLO公司股東有法輪功成員,因政治立場萌生退股之意。

調查局懷疑,周守訓透過引介徐啓學技術給威剛董事長陳立白,使威剛投資APOLLO公司,但APOLLO公司熱纖維布仍在研發階段,僅有支出、無收入,周仍取回退股金及回扣美金50萬元,涉有證交法之特別背信罪嫌。

2015年5月間,陳立白看好電動機車未來市場發展性,與童文薰協商,預計透過ALLIED公司與經營電動機車技術的SAINT公司交易,取得技術開發與授權。

2016年1月間,威剛公司代ALLIED公司公告與SAINT公司交易重大消息,童文薰與陳立白簽定電動車技術轉讓合約,威剛公司代ALLIED公司以美金2500萬元向SAINT公司取得電動車關聯技術開發與授權,協議在簽約後10天內支付美金1000萬元,餘款1500萬元則一個部分技術移轉進度按期程支付,童文薰每次從中提撥10%,交付給周守訓作爲退股金及回扣。

ALLIED公司依規定匯款美金1000萬元給SAINT公司後,童文薰拆分將收到的款項,分次匯給由周守訓掌控的「JADE」公司帳戶。調查局懷疑周涉收取童支付的回扣,依涉嫌證交法之特別背信罪移送北檢偵辦。

檢方偵查,周守訓、童文薰均坦承客觀事實,否認有特別背信罪嫌。童於偵訊時辯稱,美金2500萬是由SAINT公司提出的價格,威剛是上櫃公司也要經過鑑價,她沒有提撥回扣給周,當時APOLLO公司有香菸濾嘴合約及研發費用是由周承接,因周說沒資金,才無息借款給周。

周則辯稱,他沒有介入美金2500萬的鑑價評估,不應該因童個人資金調度,而懷疑他收受回扣。

檢方偵辦,因ALLIED公司向SAINT公司簽約購買電動機車關聯款項之相關程序均合乎規定,還有無形資產評估報告、電動機車技術轉讓合約、董事會議紀錄等資料,查無任何足以佐證周、童兩人涉有證交法之特別背信罪嫌,因罪嫌尚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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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律師童文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威剛前副董事長周守訓。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