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規定出海小琉球 蘇震清承諾未來會聲請

無黨籍立委蘇震清上月29日爆出違反「限海令」,搭船到小琉球替兒子助選。臺北高院8日傳喚蘇到庭說明,維持原限制出海出境的處分。(張鎧乙攝)

立委蘇震清因涉國會史上最大宗立委集體貪瀆案,案發後遭限制出境、出海至今,但他日前被認定違反限制出海規定,搭船前往屏東小琉球參加政治活動,臺灣高等法院8日特別傳訊他出庭,法官重申,限制出海的定義就是「全面性」限制出海,考量他沒有逃亡意圖,諭知維持現有的限制出境、出海的裁定,沒有新增其他的強制處分。

蘇震清在法庭上說,他11月29日因公務需要,從東港搭交通船到小琉球,他是屏東南區立委,小琉球是他的選區,他有責任也有義務到小琉球服務選民,順便也替自己兒子、立委參選人蘇孟淳造勢,當天中午就返回東港。

他說,被限制出海至今只有到過小琉球,從未到過其他縣市或出國。他去過小琉球3次以上,每次都是去做選民服務,小琉球是中華民國領土,他誤以爲出境、出海是要離開中華民國領土。

高院8日也傳喚3名海巡署人員到庭作證,他們證稱,客船、交通船隻有在「認爲有可疑」的前提下才會行使職權盤查,蘇震清4次出海都沒有事先向海巡署申請。

庭末,法官重申如果沒有特別備註,就是「全面性」限制出海,考量蘇男客觀上沒有逃亡意圖和行爲,諭知維持原有的境管強制處分。蘇表示未來要到小琉球之前一定會依法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