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慶妻子生前捐款千萬元 受捐款協會判補交100萬元稅金定讞

王永慶妻子生前捐款千萬元,受捐款協會判補交100萬元稅金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王永慶的妻子王月蘭在2012年死亡,臺北國稅局查稅發現,她在死亡前2年捐款1000萬元給中華人權協會,於是在2017年要求協會補交贈與稅100萬元;協會打行政官司,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國稅局在法定7年期限核課,沒有違法處分,判決協會須補交稅定讞。

協會提告主張,國稅局認爲贈與人王月蘭死亡時,捐款給協會的1000萬元,贈與稅尚未核課,於是改以協會爲納稅義務人,要求協會補徵贈與稅額100萬元,協會提起訴願遭決定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臺北高等行政院認爲,國稅局超過5年期限才補徵稅金,不符合法規定,將臺北國稅局的處分撤銷,國稅局提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認爲法定期限是7年,國稅局在2017年作成補稅的處分合法,判決協會須補稅100萬元確定。